保障食品安全亟待“惩罚性赔偿”
82.6%的公众最担心食品安全问题(7月5日《中国青年报》)———这个比例在素有“民以食为天”传统的中国,是非常使人恐怖的。
食品安全问题为何会在一片“严厉查处”声中变得日益严峻,从鸩酒、毒大米、毒火腿,蔓延到毒茶叶、毒韭菜、毒火锅……几近到了“无下箸处”的程度呢?缘由很多,但我觉得很重要
的一条,就是目前在中国制售假、劣、毒食品的本钱过低,法治疗白癜风要多少钱律规定只对实际损失进行赔偿,缺少单独的惩罚性赔偿制度。
目前,中国的民事损害赔偿理念,还停留在让加害方负补偿性的赔偿的阶段。也就是在肯定具体赔偿数额时,仍是依照被害人的实际损失,包括物资损失和精神损失来计算的。这类损害赔偿制度并不能真正补偿受害方的全部损失,由于受害方为了追索损失而进行诉讼,所耗费的时间、金钱、精力等就没法取得赔偿,而一旦败诉,所受损失更大。更加严重的是,在不法厂商实力雄厚的情况下,这类赔偿对他们的不法行动不但不能构成有效遏制,反而可能使他们产生“既然付出了赔偿,因此就有权利生产有害食品”的卑劣想法。
与侧重于补偿受害方利益的补偿性赔偿不同,惩罚性赔偿重在惩罚加害方的错误行动,以制止具有市场优势地位的不法厂商凭仗本身信息、技术、资源的优势,恣意侵害社会公众的利益。惩罚性赔偿的适用条件只有一个:加害行动具有歹意或重大过失。英美法系国家的观点认为,只要存在“讹诈、歹意、压抑或任意的、草率的、卑劣的行动”,便可适用惩罚性赔偿。所以我们才会很是惊讶地看到一些快餐食品仅仅早期白癜风治疗方法由于所含热量太高,容易致使肥胖,就被判付出天文数字的赔偿金———这里根据的标准就是“草率的”。
目前,我国唯一《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了惩罚性赔偿,但只适用于讹诈行动,而且额度被锁定在“增加赔偿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或接受服务费用1倍的赔偿”上。这条规定局限性很大,由于讹诈固然是歹意的最主要的情形,但并不是唯一的。而锁定赔偿额度更是大大限制了它的威慑力,比如这次“劣质奶粉”事件,假设援用这1条款处罚厂商,那就不但不是惩罚,简直变成鼓励了。
食品安全的严峻情势,提示我们建立单独的惩罚性赔偿制度已迫在眉睫。只有有效地适用惩罚性赔偿,使仅仅是草率地纵容不合格食品流入市场就面临倾家荡产的威逼,才能够有效提高食品企业和经营者的注意义务,鼓励消费者保护本身合法权益,加速优胜劣汰,净化食品市场环境。更重要的是,随着中国加入WTO,对国外开放食品市场,如果我们没有惩罚性赔偿制度,那末中国普通消费者面对强大的跨国公司,就会完全处于“人为刀俎,我为鱼肉”的绝对弱势地位,中国就会成为垃圾食品的倾销场。